百科 | 买新房 开发商“赠送面积”真是送的吗?

2018-08-29 王栋

为了让购房人感觉到开发商的“诚意”,许多置业顾问在陪你看样板间时都会指出“这花园是赠送您的”、“这个露台白送”。但是这些模棱两可的“赠送”真的是白送吗?

开发商赠送面积,不一定是真的送给你的,有时候只是开发商销售楼盘的噱头。像公用露台、高度不超过2.2m的飘窗、一层小院、阁楼、层高小于2.2m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,根据国家政策,都是不计入建筑面积的。不计入建筑面积,意味着这部分面积本就不用购房者出钱购买。


 

一、开发商“赠送面积”经常会送哪些?

 

经常会送的有露台、飘窗、一层小院、地下室、阁楼等。

1.露台

露台是指设置在屋面、首层地面或雨篷上的供人室外活动的,有围护设施的平台。按照2013年初版《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》规定,露台、露天游泳池、花架、屋顶的水箱及装饰性结构构件,不计入建筑面积。

有些开发商会在后期设计时,将露台划到室内,变为室内的一部分。由于不计入建筑面积,露台其实是不计价的。

样板间“赠送面积”示意图


样板间有时会用醒目的标语将“赠送面积”标示出来样板间有时会用醒目的标语将“赠送面积”标示出来


2.飘窗

飘窗,从室内向室外看,一般呈矩形或梯形向室外凸起,三面都装有玻璃,窗台的高度比一般的窗户低一些。

根据《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》规定,“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.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.10m及以上的凸(飘)窗,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/2面积。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.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.10m以下的凸(飘)窗,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.45m及以上的凸(飘)窗,不计算建筑面积”。

不计入销售面积的飘窗,实际上本来就不能收钱,开发商也没有送给购房者。

起居室内部飘窗示意图


带有飘窗的起居室,采光、通风较好带有飘窗的起居室,采光、通风较好


3.半封闭阳台

室外阳台是指在建筑主体外的阳台。根据《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》规定,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,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;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,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/2面积。也就是说,当开发商说要送你阳台时,其实有可能只送了你一半的面积。

半封闭式阳台示意图



室外阳台可进行户外锻炼,观赏、纳凉、晾晒衣物室外阳台可进行户外锻炼,观赏、纳凉、晾晒衣物


4.小院

小院一般是指一层的小院,可作小花园或开发成菜园,作为赠送面积送给购房者。实际上,一层小院应属于公共面积,购房者的房屋产权证上,也不会有小院的测绘面积。同样是一层带小院的房,送小院的房子单价会略高于不送小院的房子单价。 

住宅一层小院示意图



小院可作菜园,也可个人开辟为花园小院可作菜园,也可个人开辟为花园


5.阁楼

阁楼一般位于顶楼,且房屋屋顶有一定的坡度。可以将阁楼设计为卧室、书房或储藏室,面积比较大。根据《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》规定,对于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,结构净高在2.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;结构净高在1.20m及以上至2.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/2面积;结构净高在1.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。

有没有真正送给你面积,还要看阁楼的净高,如果在1.2m以下,开发商其实没有赠送给你面积哦。

住宅阁楼示意图


阁楼在顶层,冬冷夏热,不适宜居住阁楼在顶层,冬冷夏热,不适宜居住


6.地下室

地下室即指位于地平面以下的建筑空间,根据《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》:“地下室、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。结构层高在2.20m及以上的,应计算全面积;结构层高在2.20m以下的,应计算1/2面积。”如果开发商赠送的是层高小于2.2m的地下室,实际上相当于送了购房者一半的面积。

地下室示意图


地下室阴暗潮湿,适合作储藏间 地下室阴暗潮湿,适合作储藏间 


二、这些面积真是白送的吗?

 

并不是。首先,开发商赠送的面积,不一定是真的送给购房者的。其次,如果真的是赠送的,也会在房价或者精致装修上把成本收回来。

1.赠送面积本就不收钱

正如上文所说,公用露台、高度不超过2.2m的飘窗、一层小院、阁楼、层高小于2.2m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,根据国家政策,都是不计入建筑面积的。不计入建筑面积,意味着这部分面积本就不用购房者出钱购买。开发商利用这部分面积,给购房者一些“甜头”,让购房者以为自己得了巨大的优惠,房屋交易过程更顺利。

2.真正赠送面积的房子 房价较高

例如独立露台、半封闭阳台等,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部分,开发商以赠送的形式吸引购房者,但一般这样的房子单价较高。

一个简单的道理,每建筑平方米的房价升高一点点,赠送面积的成本便能挣回来。

 

三、“赠送面积”有什么风险?

 

从法律意义上讲,户外赠送的面积,如花园、露台等部分如属于集体业主共同享有,开发商无权将这样的空间进行赠送。这样的面积赠送承诺,开发商无法写入购房合同中,购房者在后期的使用过程中如果遇到问题,权益也无法得到保障。

 

延伸阅读:《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》于2014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,其中对购房者影响较大的内容包含四项,购房者的房屋面积计算也更加清晰了。

第一,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.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.10m及以上的凸(飘)窗,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/2面积。

第二,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,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;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,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/2面积。

第三,对于建筑物内的设备层、管道层、避难层等有结构层的楼层,结构层高在2.20m及以上的,应计算全面积;结构层高在2.20m以下的,应计算1/2面积。

第四,建筑物的室内楼梯、电梯井、提物井、管道井、通风排气竖井、烟道,应并入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。有顶盖的采光井应按一层计算面积,且结构净高在2.10m及以上的,应计算全面积;结构净高在2.10m以下的,应计算1/2面积。

 

资料来源:《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