郑州人才购房补贴

2018-08-27 王栋

根据《郑州市青年人才头次购房补贴发放及非郑户籍人才购房实施办法(暂行)》规定,郑州市青年人才头次购房补贴政策适用对象为:


新引进我市户籍或者我市户籍未迁出户口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、35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、“双一“流”建设高校的本科毕业生,在我市头次购买住房。


头次购房补贴标准为:


博士每人10万元,硕士每人5万元,本科毕业生每人2万元。


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,可申请青年人才头次购房补贴:


1.本科毕业生、硕士研究生年龄应在35岁以下,博士研究生不设年龄限制;


2.教育部等部委公布的“双一”“流”建设高校以及世界大学排名前500位院校的本科毕业生(不含上述高校中招生分数低于本校统一录取分数线的其他校区,或分校、网络学院、独立学院以及委托培养、定向培养的毕业生);


2017年1月1日之后毕业,并在毕业3年内有我市户口;


在我市头次购买住房,且购房合同已完成备案,并按规定纳税,取得完税凭证。



资料来源:智汇郑州人才工程